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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欢很多事,莺莺都好奇。
她以为她和自己一样是被买来的丫鬟,谁知道她已经十九了,功夫还很厉害。
据她所说,她天生力气大,和一个野生的武林高手学过几年,后来为了吃饱饭,去沈府做了暗卫。她长得小,十一二岁和普通七八岁的小孩儿一样,沈府并未起疑,因此她也没有像那些小孩儿被轻易洗脑,他们是刀,主人是发布指令的操刀者,这七年来任务成功她就能活,任务失败就被处死,真心待她的人,莺莺是第一个。
她忘了,她只是想活,想能够笑,能够哭,饿了吃饭,渴了喝水的活,而不是成为一个无情的杀人傀儡。
她本就要跑的,刚好出现了契机。
两人躺在床上盖着一张被子,莺莺听着她的过往,心里不禁酸胀起来,她悄悄伸手去握她的手,宋欢一愣,不明白她要做什么。
被沈珵养着,她也细皮嫩肉娇气了起来,五指轻轻抚摸着她的掌心,很硬,比她之前当丫鬟时的手还要糙。
暗卫,刀光剑影,得吃多少苦头才能练就这样一身本领,她虽说自己的力气大,可她个头小,那些日子肯定很难熬。
“很辛苦吧,你好厉害。”
辛苦,厉害。
她既心疼她,又夸赞她,宋欢默默将手抽出,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儿,她转了转身,看向莺莺,月光浅浅地落在她的眉眼,温柔缱绻。
“也还好,所有的苦难为了这刻的自由,也是幸运的。”
“欢姐,生活会有盼头的,我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。”莺莺也转过身,两人面对面对视着,窗外布谷鸟猫头鹰的叫声在寂静的夜格外明显,不自觉的,两人默契地笑了。
赶了七天路,终于到了宋欢的老家,村子比较小,这么多年,有些旧人已经去世了,断断续续多了许多小孩儿,也有流民在村里住下的。
记忆中的院落已经破败不堪了,屋顶没几处好的,遮挡院子的篱笆也倒了,进了小破屋,屋子里全是霉味儿,已经不能住了,她们到镇上一个比较偏的客栈住了一晚,第二天,宋欢乔装打扮一番去问有没有闲置的院子,想买一处。
如今朝堂局势动荡,蛮夷来犯,很多人变卖房产,跑的跑,躲得躲,因此有不少闲置的院落,莺莺大手一挥,没有讲价,直接痛快地买了下来,定金一付,卖家也爽快,当天就让她们搬了进去,等明日就可以签地契付剩下的钱。
三间砖屋,一间土屋,原本一人一间居住,一间是厨房,剩下的土屋用来放柴火木炭等过冬用,但是莺莺害怕自己睡,宋欢又放心不下,两人就先睡一起,等日后适应了再分开睡。
院子不大但也不小,两人住舒服得很,北边可以种花,南边还可以搭个篱笆养鸡养鸭,然后再养一条护院子的狗,若日后清闲了,还能养只小猪仔,过年杀猪吃。
沈珵和柳琰卿肯定会派人寻莺莺,两人不敢抛头露面,就雇人去街上采买,分别雇两批人,不到三天就把必需品买完了,还吞了米面肉,以及一些耐储存的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