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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节(2/2)

因为这次搜剿的是土匪,上往往携带有掳掠来的财,所以米龙韬下令不论是俘虏还是敌军弃尸,只要时间不迫都要搜查,随没收公。

两个士兵也叹惜了一声,一个:“都没长来的人,来当大天二,真是造孽!”

!”背后有人毫不客气的骂,“官兵比TMD土匪还坏!”

走到炮垒后,一便见到了自己第一个砍倒的小个土匪,原来俯趴在地,此刻李普惇和另一个兵已经把尸翻了过来,正在衣襟里掏摸。

“快!包扎好的重伤员先转送到徐岗去,”李冬促着,伤员中有几个人伤势很重,若不能以最快的速度转送到封川县城的野战医院,多半是活不下来的。

李冬看着这个死在他手下的孩,心里堵的慌――并不是内疚。他不像元老们那么多愁善,怜老惜贫。他贫苦,在底层挣扎求生的时候早就把各丑恶残酷的事情看了个遍。何况战阵之上,刀枪无,本来你死我活的事情,容不得半怜悯。

杨二东脸一红,:“我是官兵……明军,这伙人可是土匪!”

下次更新:第七卷-广州治理篇367节

士兵们开始清理尸。有些人伤势极重,显然已经无救了,便用匕首补刀。

上有什么东西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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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也不知他爹妈这么回事……”

十几个被俘的土匪跪在地上,不敢动弹。里面有些人受了轻伤,李冬关照卫生兵也给他们包扎起来,等待一起后送。

清理完毕,国民军的伤亡也来了,右支队虽然势如破竹,但是在混战中也有两人阵亡,七人受伤。左路队在攻的时候有三人丧命,十多人受伤。

“杀了有什么用,当料吗?”卫生兵笑了,“治好了给元老院活!你尽说别人了,自己不也当过明军家丁吗?”

杨二东有些惊讶,问:“不杀他们就够客气了,还给治伤?”

“慢!”他叫住了正要把尸抬起来的士兵,快步走了过去,仔细看了看,又从壶里倒来浇在尸的脸上,用破布抹了抹,灰泥瞬间脱落。下面了一张童稚的面孔。

杨二东心中恼怒――官兵军纪不怎么样是事实,不过他过去是家丁,粮饷充足,杀人充饷,**女之类的事情从来不,哪里愿意平白吃这个亏,当下扭回望过去。

“有一串钱,五钱银,包袱里有两件替换衣服,”李普惇说,“还有一发簪――木的。”

这土匪的脸上和其他土匪一样涂抹着不知锅灰还是油彩的东西,得青一块黑一块的――吓唬人用的。此刻又溅上了血迹,显得更加狰狞了。

李冬寒微,没到海南前,七八岁的孩,十几岁半大小来扛活,五六岁的孩在码上偷东西……他都见识过,可是十来岁的孩来当土匪,真是一回见。

“这么小就来当土匪,肯定不是良善之辈!”另一个士兵说,“大约也祸害过不少百姓!也算是死有余辜了。”

“还能这么回事,死了呗。家里没人,还不走邪路?好好的人家谁会来这行!”

拿起发簪,想起他临死的时候那一声“阿妈”,大约死到临的那一瞬间他想起了自己的娘吧,这不值钱的木发簪便是遗念。他的家里到底是遇到的什么样的祸事,生活将他迫到了什么样的程度,才会在脸上涂上锅灰油彩,拿起一柄比自己短不了多少的战刀窜各地,餐风宿,冒着生命的危险去当土匪呢?

李冬的心咯噔一下,前因为恐惧而扭曲惨白的面容的的确确属于一个男孩,看年龄最大不过十一二岁。

两个士兵扯开衣襟,一个极度瘦小的瞬间在夕下,李冬心里一动,这土匪的胳膊也太细瘦了!一双手更是小的可怜。

李冬摇了摇:“他大约是祸害过百姓,说不定还杀过人。可这不是他的错……”说到这里他有些说不下去了,想起了小时候逃荒的时候,在粥棚外面亲看到七八岁的孩为了一碗粥掐死更幼小的孩的情境,“要说错,就是他爹妈不该把他生在这人间地狱里……把木发簪和衣服都给他随埋了吧――让他到了间好去找他阿妈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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